6月13日,一抖音用户发布视频,称“儿子在学校被同学威胁要钱”。示范区党工委网信办监测到相关信息后,迅速联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。
经核查,该视频系我市王屋镇居民李某(化名)从外地抖音账户剽窃,臆造添加文字后发布到抖音平台博取流量,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。
6月15日,公安机关依法传唤李某接受调查,到案后李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鉴于李某如实供述违法事实、配合删除不实言论,公安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第(一)项之规定,依法对其减轻处罚,最终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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