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
案例一:
某短视频平台用户“尹雲朵”发布信息称:“5号楼绿化带下边发现人骨,警察挖出来好几袋人骨,现在俺小区楼底下都没有人了,没有人敢在下边溜达”的不实信息。郑州市二七区网信、公安机关通过依法约谈,批评教育等方式,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,迅速删除不当信息。
案例二:
网民刘某某(男)为博取流量冒充女性发布“郑州女司机被红灯笼迷眼,未注意红绿灯,即将被扣6分,罚款200元?”的虚假信息,郑州网信部门将该账号移交公安部门落查,公安机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法对其行政处罚。
开封
案例三:
网络账号“记忆”为吸引流量,炮制“高速发生连环车祸,50辆相撞”虚假信息。开封市网信、公安联动处置,公安部门对账号运营者孙某予以训诫,责令其删除不实信息。
案例四:
网民杨某为博取流量、吸引眼球,在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“小区停止供暖的惊天秘密”虚假信息,该视频短时间内被大量浏览,引发社会关注,造成公众误解。开封市公安机关迅速开展处置工作,责令删除相关信息,并对其做出行政处罚。
案例五:
网络账号“陈**爸爸”为吸引流量,编造发布“在逃强奸犯,见者请打110,重赏¥2000”虚假信息。开封市网信部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,责令删除相关谣言信息,账号持有人陈某自行注销账号。
安阳
案例六:
安阳文峰区孔某为博取关注、吸引流量,冒充警察身份,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“接处警”信息,同时发布大量奢靡低俗视频。安阳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孔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,责令立即删除信息。
信阳
案例七:
网民杨某在网络社交平台编造发布“淮滨县94岁老人春节期间被饿死”的虚假谣言信息。经公安机关调查,杨某对编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信阳市商城县公安局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案例八:
网民刘某、杨某在网络社交平台编造发布涉“信阳市羊山新区蓝黑体育公园篮球场遮阳棚坍塌事件”的虚假谣言信息。经公安机关调查,刘某、杨某对编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对刘某、杨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。
焦作
案例九:
焦作中站网民韩某某为谋取眼球、吸引流量,编造发布“焦作太行山机场正式启用”的视频,误导公众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,焦作市中站公安分局责令其删除相关信息,并对韩某某进行批评教育。